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07]57号)的规定,为做好本市中小企业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本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支持有关事项。根据商财函[2007]57号文精神,为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自2007年开始,增加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的支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007年度计划申请此项政策支持的本市服务外包企业,请按照《上海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支持指南 》(http://smeimdf.mofcom.gov.cn/files/html/2007/07/09/31218309.html)执行。
二、项目计划申请时间安排。本市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请有关中小企业抓紧时间在项目申报期内完成2007年度项目(限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计划申报要求。凡符合支持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smeimdf.mofcom.gov.cn)申报项目,未注册过的新企业请先完成企业在线注册。各有关单位项目计划申报应严格遵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政策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联系;如遇到相关网络技术问题,可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64753897)。
特此通知。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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